認識學姊不到幾天,才發現她竟然是我的鄰居!她家就住在我家附近的7-11,再過去一點就到了。我有算過步數,以我這種標準男兒,大約六十五步就到了,很近。

  看來連老天爺都幫我,真是天助我也阿!

  我有告訴過學姊,她聽完,一臉驚訝地看著我說:「真的假的?!太巧了吧!」

  是阿,就是巧。其實我以前霹靂無敵超級不喜歡「巧」這個字眼,因為小學第一次作弊就那麼「巧」地被抓包,所以考了人生的第一個鴨蛋。最慘的是,只有?,沒有蛋白以及蛋黃。

  又有一次,我騎摩托車以為沒警察,所以一時興起,闖一下紅燈,誰知,警察就這麼「巧」地向我走了過來,不為了什麼,就是為了開單阿!所以,「巧」這個字,從小到大就是徹底的跟我無緣,真是太巧了!哈。

  也就是因為這樣,我開始喜歡去我家附近那間7-11光顧,放學去、晚上去,甚至連放假的早上、中午、晚上都去光顧一下,不為了其他,就只為了佯裝「順便路過」看一下學姊。

  無敵跟靴子都笑我很傻,明明就是刻意想去看她,卻佯裝成「順便」。被她看到,還要很瀟灑地跟她說:「真巧阿!我路過而已。」

  我也覺得我很傻、覺得我腦袋已經中毒不清了,但就是因為想要看她,所以才甘願被7-11賺我的錢,甘願假裝是路過的往客。

  這一切,都只為了她───學姊。



  「不好意思,我剛剛被老師留下來了,所以才那麼慢……」林心如向我慢跑過來,喘噓噓地說,「呼……阿單讓你久等了,真、真不好意思。」

  「沒關係啦,反正一定是那個機車老師叫妳處理一些事對不對?」我淺笑,拍了拍後面的機車坐墊,「上來吧!學姊。」

  「嗯。」她優雅地橫坐上去。

  我發動了機車,行駛前進。

  「這次要去哪裡阿?」

  「我帶妳去一個很漂亮的地方!是靴子告訴我的喔。」我說。

  「是喔。」

  「抱緊一點喔!我要用飆的喔。」於是,學姊抱住了我,抱得很緊,我似乎感受到她的體溫,正如我的體溫一樣溫熱。感受到我和她……心,都跳得很快。

  過了幾分鐘之後,到達了河畔邊,我停下機車。「這裡很漂亮吧?」

  她跑了幾公尺後,大聲地說,「哇~好漂亮喔!」

  「我也這麼覺得,」我走到她身旁說,「黃昏就映在這湖中,很漂亮。」

  「嗯。」學姊望著遠處許久,開了口說話,「阿單,我問你一個問題喔……」

  「什麼問題?」我挑眉看著她。

  「愛是什麼,你認為愛是什麼?」愛是什麼?我以為自己會說無解,或者是不知道要回答些什麼,但是我的嘴巴卻幫我回答了。

  「兩個人之間,存在著一種曖昧、一種感覺以及一種喜歡,這就是愛。」

  她聽完,似乎很訝異,「那你覺得曖昧存在在愛裡面囉?」

  「也不其然啦,」我聳聳肩,「我只是覺得曖昧應該只存在在流逝中,而不是愛。」

  說完,我非常訝異自己的言語舉止,這根本不是我能控制的,簡單的解釋就是所謂的自然反應。

  「很好。」學姊莞爾,突然傾向我,越來越近、越來越近,我的唇驀地被她蓋住───她吻了我。

  「你是第一個回答我愛是什麼的人。」此刻,我的腦袋已經暫停運轉,我忽然忘記要說什麼、該說什麼,最後的結論是:我只明白我的腦袋需要重灌了……



  *妳是第一個要我回答愛是什麼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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